买卖合同纠纷案 追回被拖欠货款38万余元
2014年7月,原、被告口头协议由原告成都某贸易公司向被告四川某食品公司提供制作食品所需原料“XX无盐黄油”和“XX芝士粉”,约定被告在收到原告开出的正式发票后及时向原告付款。协议达成后原告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15日6次向被告共计供了价值380820元的原料,之后原告又向被告开出与货款金额相等的发票。被告收到货款发票后,经原告多次催收一直未向原告支付货款。
XX公司、李X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XX公司与被执行人李X、谢X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的(2018)云0402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确认:由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XX...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成功调解退款
2016年8月20日,战某某到成都某置业公司某项目看房,在置业顾问卢某某的介绍下,战某某详细了解了4-1-110、4-1-112两个商铺,并由置业顾问卢某某对置业做了简单的预算。洽谈过程中,考虑位置和投资原因,战某某欲购买大商铺,因当时已经晚上21点,置业顾问让战某某先交定金认购110和112号两个小商铺,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换其他大商铺。而后,战某某与成都某某置业公司签订了编号为YPJTF-0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3年4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一台装载机,租赁期限从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合同还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